日期:2019-12-2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

为积极做好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,12月24日,县城管执法局按照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要求,立足工作实际,进商铺、进联点共建小区开展一系列宣传动员工作。

  活动中,执法队员和志愿者在八大万隆小区门口开展了驻点宣传,向过往的市民发放了《倡议书》和《致市民的一份信》。并在联点共建网格中,向小区内的居家住户进行了广泛宣传,向群众详细讲解《关于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》内容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小知识,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工作。同时,在小区的大门进出口醒目区域,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条幅。

  近年来,随着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事故、噪音污染及人身伤害屡见不鲜,烟花燃放不当不仅容易引发事故,也使得各地雾霾也越来越严重,更给环卫职工带来了沉重负担。

  下一步,县城管执法队员利用市容巡查时机,挨家挨户到沿街商铺进行宣传,讲解相关政策,并明确告知各商户规范化经营,不得燃放、私自出售和存储烟花爆竹。



来源:泾县融媒体中心